第三方物流在国外常被称为“契约物流”、“外协物流”或“合同物流”,是80 年代中期才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的概念。我国对第三方物流的定义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
理解第三方物流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第三方物流的经营主体是第三方,既不是生产者自身或货主,也不是最终用户。它所提供的产品并不是自己所有,这是第三方物流最基本的内涵。
②第三方物流的服务是建立在现代技术基础之上的物流活动,包括支持物流服务过程实现的功能技术和信息技术,其中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这些技术支持能够充分满足客户所需全部或部分物流需求的集成运作、可视化监控和个性化服务等过程的技术需要。
③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与客户之间是现代经济关系,并以合同的法律形式为基础得以体现。现代经济关系包括个性化服务、合作双方或多方建立企业间战略联盟、业务联盟等形式,采用合同规范双方或多方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一般可建立1~5 年或更长时间的合作关系。